购买专利权不等于购买技术
详细的技术项目涉及到无穷无尽的技术信息,这些信息可以涉及多个技术创新点,然后可以在相互协作的多个专利文件中加以表达,然后可以涉及多个专利权。 购买专利不一定是购买了详细的技术项目。
专利请求只是表达技术的一种方式,专利可以是专利文件,而不是整个技术。
详细技术项目的实施包括无限的详细技术信息。 除了记录在专利文件中的信息之外,它还可以表示为非专利信息。 非专利信息包括地下和非地下信息; 非地下信息可以参考“技术秘密”。
一般来说,记录在专利请求文件中的信息只能记录以满足专利请求的信息,而不能记录所有的技术细节。 从理论上讲,专利申请者或专利权人通常会故意隐藏重要的技术信息。
即使您购买了所有专利,也不一定会购买整个技术项目。
购买了当前技术,并不意味着已经购买了“先前技术”和“后续技术”。
展望未来,技术将继续发展,更新或更佳的技术势必会出现。 更新或更先进的技术可以更受市场认可和更具竞争力。
仅购买了当前技术的专利权。 新技术出现后,现有技术的竞争力可能会大大降低。
回顾历史,技术发展也基于以前的技术。 先前的技术可能拥有专利权或其他权利。 购买当前技术的专利权并不意味着不会侵犯先前技术的专利权。
通常,技术转让(包括转让或承诺)可能需要考虑以下九个棘手问题:
(1)在先专利:在先技术可以触及的专利权。
(2)后续专利:可以通过技术更新触及的专利权。
(3)外国专利:可以根据相反的技术内容向国外申请专利而获得的专利权。
(4)技术改进:基于专利目的的技术改进涉及技术的归属或使用权。
(5)其他承诺:关于当前的专利权,是否存在他人在之前或之后使用的承诺。
(6)专利权维护:涉及专利年费的支付和有效命令的辩论。
(7)专利权的波动性:专利权被宣布为完全有效或部分有效的能力。
(8)可行性:使用专利技术的实际任务的风险或可能性。
(9)实施自由(FTO):专利技术的实施不受他人的限制。